当前位置:首页 《天下庐商》 《天下庐商》

庐江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专家服务团 工作规程(试行)

  • 2021-10-15
  • 15

20201222日经庐江县新的

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成立大会

审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更好的服务庐江县经济社会发展,庐江县委统战部决定成立庐江县新联会专家服务团(以下简称服务团)。根据中央统战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服务团工作规程》精神,结合庐江实际,制订本规程。

一、性质和宗旨

庐江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专家服务团是庐江县委统战部直接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纽带,是团结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平台,是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并发挥其优势作用的载体。成立服务团并开展活动,旨在通过组织起来,更好地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优势作用。

二、总体要求

服务团开展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县委统战部统筹指导、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发挥主体作用,坚持创新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以实践创新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深入开展。

三、主要任务

1、学习教育。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

2、建言献策。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智力优势,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供县委和县直有关单位决策参考。

3、社会服务。立足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优势和专长,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教育医疗、法律服务、专业咨询等各类社会公益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助力民生改善。

4、宣传引导。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舆论引导方面的优势,运用所掌握的网络平台和媒体资源,主动正面发声,积极弘扬正能量,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5、联谊交友。通过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加强统战干部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之间,以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相互之间的交流互动,增进了解和感情,广交挚友和诤友。

四、组织架构

1、县委统战部直接联系和培养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均为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会专家服务团成员,按照活动需要,结合个人意愿,参加服务团活动。

2、吸收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律师、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新媒体从业人员、网络公益组织的优秀代表人士组成专家服务团团务委员会,属服务团核心层;新联会(网联会)会长为团务委员会召集人,新联会(网联会)秘书长为团务委员会联系人。

3、服务团工作联络办公室设在县委统战部综合科,负责会同团务委员会,具体策划组织新联会专家服务团的各项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五、活动内容及形式

1、服务团按照“社会化、项目化、品牌化”的方式,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民生和社会领域的热点问题等,不定期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举办学习研讨、调研考察、主题论坛、公益服务等各类活动,发挥优势作用,积极献计出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2、每年年初,联络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团务委员会、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对当年服务团活动主题和方案提出建议,经充分讨论协商并报县委统战部领导批准。

3、活动主题和方案确定后,经过广泛的推荐协商,联络办公室会同团务委员会,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以项目化方式组建工作团队,确定团队临时负责人、参加服务团各项活动的人员名单,明确具体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工作要求、时间进度等。活动项目结束后,该工作团队自动解散。

4、服务团各项活动的工作团队和参与人员在联络办公室、团务委员会组织协调下积极开展活动。

5.服务团每年年底形成年度工作报告,上报县委统战部领导。

6.每年年底或年初,县委统战部在县新联会(网联会)年度工作会议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服务团成员予以表彰。

六、有关要求

1、以服务团名义开展的活动须报县委统战部批准。

2、涉及服务团的重要事项,服务团工作团队和团务委员会召集人、联系人应及时向联络办公室汇报。

3、服务团开展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服务团名义从事营利活动以及与服务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4、服务团开展活动需展现良好作风、注重自身形象,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5、服务团成员可以因个人或其它原因主动提出退出服务团组织;若出现违法乱纪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即自动失去服务团成员身份。

本工作规程(试行)由县委统战部综合科负责解释。

 

客服电话

0551-8771258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Copyright @ 2015-2017 ljlxw.net All Right Reserved @庐江老乡网 皖ICP备14009740号-8   公安机关备案号34012402000058